顾海峰律师辩护赖某“危险驾驶罪”一案,成功取保候审!
案情简介:
嘉兴律师顾海峰日前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赖某家属的委托,作为赖某涉嫌“危险驾驶罪”案件的辩护律师,顾海峰律师利用其专研刑事案件的丰富实务经验,在短时间内迅速为当事人提出建设性的方案,从最有利于当事人角度出发,依法向本案侦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,与办案机关多次沟通案情,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,终于为当事人成功获得取保候审。
1 辩护律师:顾海峰 嘉兴资深刑事律师,数百起刑事案件经验
2 根据指控可能面临的刑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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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刑法修正案八》第二十二条、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: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,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。有前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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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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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: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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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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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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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(三)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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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(四)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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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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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