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心咨询,总有办法帮到您
案例分类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八条 【非法拘禁罪】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具有殴打、侮辱情节的,从重处罚。
周某非法拘禁罪成功获轻判:周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,嘉兴市公安机关对其依法拘捕,顾律师接受本案后,从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,制定具体辩护方案,对本案层层推进的展开辩护,最终嘉兴市某法院采纳了顾律师的辩护意见,顾律师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,当事人对顾律师万分感激。
杨某非法拘禁罪成功获轻判:杨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,嘉兴市公安机关对其依法拘捕,顾律师接受本案后,从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,制定具体辩护方案,对本案层层推进的展开辩护,最终嘉兴市某法院采纳了顾律师的辩护意见,顾律师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,当事人对顾律师万分感激。
张某非法拘禁罪成功获缓刑:张某因涉嫌非法拘禁,嘉兴市公安机关对其依法拘捕,顾律师接受本案后,从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,制定具体辩护方案,对本案层层推进的展开辩护,最终嘉兴市某法院采纳了顾律师的辩护意见,顾律师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缓刑。(注:缓刑的意思,通俗的讲就是暂时不用坐牢了,回家接受考察。考察合格就永久不用坐牢了。)
李某非法拘禁罪成功获轻判: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,嘉兴市公安机关对其依法拘捕,顾律师接受本案后,从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,制定具体辩护方案,对本案层层推进的展开辩护,最终嘉兴市某法院采纳了顾律师的辩护意见,顾律师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判处1年2个月有期徒刑,当事人对顾律师万分感激。
嘉兴律师顾海峰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家属的委托,作为张某涉嫌“非法拘禁罪”案件的辩护律师,顾海峰律师利用其专研刑事案件的丰富实务经验,在短时间内迅速为当事人提出建设性的方案,从最有利于当事人角度出发,依法向本案侦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,与办案机关多次沟通案情,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,终于为当事人成功获得取保候审。